天津16个区公布今年幼儿园招生政策最新

2022/6/27 来源:不详

近日

天津16个区发布了

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办法

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招生工作

同时发布的还有

各区招生幼儿园名单

和平区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政〔〕11号)文件精神及和平区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制定《和平区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原则(一)强化公益普惠。巩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成果,优化区域学前教育资源结构,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保障供给。推进科学保教,加强管理,科学引导,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二)坚持依法依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开展招生工作,切实加强指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三)提升服务水平。结合区情实际,精准施策,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加强信息公开,优化细化服务流程,更加便民利民。二、招生对象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间出生)幼儿均可报名。三、招生相关时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9点,各幼儿园开始张贴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7月2日(星期六)正式招生。四、招生政策(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报名条件适龄幼儿须具有和平区户籍,且户口簿户主应为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报名时提供和平区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房本),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2.招生方式采取网上报名、随机派位、网上查询结果的方式进行招生。6月25日(星期六)在招生简章中公布两个网址,分别是公示招生办法网址和报名网址。7月2日(星期六)—7月4日(星期一)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家长根据实际情况,可填报1个或多个志愿,同时标注志愿顺序)。7月3日(星期日)—7月5日(星期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的幼儿参加随机派位。随机派位时,优先派位对象为户籍及合法固定居所均在和平区的幼儿。若园所计划招生数未满,再对仅户籍在和平区的幼儿进行派位。随机派位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派位现场由公证处全程公证,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代表、家长代表监督。家长按照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派位结果。派位成功的适龄幼儿,家长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日期和要求到幼儿园复审,对复审合格的幼儿,幼儿园择日发放录取通知书。派位不成功的适龄幼儿,请家长在报名网站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根据东丽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工作要求,制定工作预案,公平、公开、公正做好招生工作。

(二)做实做细,依法依规组织招生

认真落实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充分预估疫情形势下招生工作存在的风险,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防疫、防暑、防汛的工作保障。报名验证过程中,须认真核验相关证件,认真登记幼儿信息,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幼儿信息管理,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完整。

(三)及时公开,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各幼儿园要通过   

西青区根据市教委制定的《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津教政〔〕11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年西青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原则(一)强化公益普惠。巩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成果,优化学前教育资源结构,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保障供给,推进科学保教,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二)规范开展幼儿园招生。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开展招生工作。切实加强指导、完善措施、规范程序、强化监督、落实责任、确保稳定。(三)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各街镇和幼儿园结合《年西青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街镇实际情况,精准施策,制定街镇和幼儿园具体的招生办法。优化细化服务流程,更加便民利民。(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利用媒体、网络等覆盖面广、宣传力度大的宣传方式对辖区内各类型幼儿园进行宣传。二、招生相关政策(一)招生对象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间出生)幼儿均可报名。2.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具有西青区户籍或固定住所的适龄幼儿。各街镇在保障公办学位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可根据适龄幼儿数合理确定招生范围。3.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本次招生须提供与园所规模相符合的招生计划。4.幼儿园园舍生均面积不达标且无法改扩建的,要按照要求减少招生人数。5.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时,须提供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二)招生时间6月25日(星期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7月2日(星期六)正式招生。(三)招生方式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方式、具体流程由区教育局统一进行。民办幼儿园招生方式由街镇统筹。三、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一)上报招生方案阶段1.各街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街镇的招生方案,各街镇认真调查研究,本着充分利用好公办学位切实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的原则,确定公办幼儿园的招生范围。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确定招生规模,提供与园所规模相匹配的招生计划。各街镇招生工作方案于年6月6日下班将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报送至学前成职科,在学前成职科审核通过以前不能对外公布。2.各公办、民办幼儿园在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幼儿园的具体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加盖公章后上报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于年6月6日下班前统一将本街镇各类型幼儿园的招生方案及招生简章纸质版报送至学前成职科。在学前成职科审核通过以前不能对外公布。(二)公布幼儿园招生信息阶段6月25日(星期六)各街镇组织各幼儿园通过多种形式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在幼儿园大门外显著位置张贴,并将招生简章发放到招生范围内的各小区居委会,在小区公示栏内张贴,张贴时间不少于7天。(三)公办幼儿园招生流程1.实名注册信息登记阶段:凡拟报名入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在年7月2日(星期六)—年7月4日(星期一)期间每天8:00—20:00通过“西青区公办幼儿园幼儿报名信息登记系统”(网址详见公办园25日张贴的招生简章)进行网上实名信息登记。每位幼儿登记一所公办幼儿园,登记阶段可根据园所报名情况调整报名意愿。7月4日20:00“西青区公办幼儿园幼儿报名信息登记系统”系统关闭,系统关闭后,将无法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和意愿调整。2.现场验证阶段:7月5日(星期二)--7月7日(星期四),各公办幼儿园组织网上报名成功的家长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现场信息验证,具体时间、地点、流程等事项由各公办幼儿园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和防控情况制定。3.报名登记汇总上报:7月7日(星期四)下午18:00点各公办幼儿园将报名登记情况,汇总上报学前成职科。4.随机派位程序:报名登记幼儿数超出招生人数的公办幼儿园,按以下程序进行招生。(1)7月8日、9日(星期五、星期六)各公办幼儿园根据疫情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召开已报名登记的幼儿家长会,向家长公布园所规模、招生计划、报名登记的情况以及派位录取规则等相关内容。(2)7月10日(星期日)进行现场派位。“派位”现场由公证处公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家长代表、纪检监察人员等参与监督。5.未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家长可自行选择到未招满的其他幼儿园报名入园。(详见天津市西青区年招生幼儿园名单)(四)民办幼儿园招生流程民办幼儿园招生方式及流程参照公办幼儿园招生方式及流程,由各街镇统筹。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各街镇和幼儿园要认真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增强便民意识和大局意识,高度重视幼儿园招生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街镇和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简章、招生工作应急预案,明确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安排和落实好招生的各项工作。招生期间,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平稳有序开展工作。(二)依法依规组织招生工作。认真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幼儿信息管理。(三)用好现有学前教育资源。各街镇和公办幼儿园要充分用好现有公办资源,做好宣传,将现有学位更快更好的为更多的幼儿提供优质的公办学前教育服务。(四)要做好服务和咨询工作。各街镇和幼儿园要增强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好宣传和解释。各公办、民办幼儿园规范、准确、全面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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