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3/4/2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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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年11月6日5时起,将市北区大港街道普集路17号普吉新区2号楼,聊城路以西、市场三路以北、招远路以东、市场一路以南合围区域划为高风险区;将市北区大港街道普集路17号普吉新区18号楼、19号楼,镇江路以西、扬州路以北、云溪路以东、胶宁高架路以南合围区域(镇江路53号、云溪路27号除外),镇江路以西、胶宁高架路以北、北仲三路以东、宁夏路街道镇江路街道边界以南合围区域(不含市北体育学校区域),顺兴路以西、滨县路以北、利津路以东、诸城路以南合围区域,利津路以西、昌乐路以北、沾化路以东、诸城路以南合围区域,无棣路—临邑路以西、热河路以东、大连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智荣小学),芙蓉路以西、桑梓路以北、菜市二路以东、台东一路以南合围区域,抚顺路21号4号楼划为中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11月6日

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年11月5日22时起,将市北区四方街道金华路33号中泰信上景6号楼,宁夏路街道镇江路53号、云溪路27号,湖岛街道滨海1号3号楼、瑞安路20号秀兰禧悦都2号楼,辽源路街道东莞路58号万科蓝山二期4号楼,阜新路街道抚顺路21号5号楼,镇江路街道镇江路33号鑫龙源小区3号楼,大港街道普集路17号普吉新区1号楼,兴隆路街道嘉禾路28、30号楼及网点划为高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11月5日

往期内容

原标题:《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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