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四中学食堂托管服
2022/10/15 来源:不详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四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四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四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四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提供学生工作日午餐服务;为保证学校食堂正常运营,食堂餐厅至少配备5名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位厨师长面点师,洗消人员:另外为保障食品安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四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四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I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或者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日期为年01月至磋商日期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按实际的繳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06月17日09时00分到年06月24日17时00分购买磋商文件时,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元/本。(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年06月27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年年06月27日14时00分
七、其他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四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1)提供学生工作日午餐服务;(2)人员配置为保证学校食堂正常运营,食堂餐厅至少配备5名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位:厨师长,面点师,洗消人员:另外为保障食品安全.(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际用餐天数以“天津市教学行政历”确定的工作日天数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10-
联系人邮箱:z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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